某市农村宅基地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2020.5.22)
尊敬的红江厅长、海生处长,各位来宾、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今天,我代表平泉市四个班子,诚挚欢迎省、市领导来平泉指导农村宅基地工作,我们将以这次调研督导为契机,按照大家提出的意见和领导指示精神,梳理问题、完善不足,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与管理工作。
平泉市总面积3296平方公里,辖15镇、4乡、1个街道办事处,有241个行政村、11.7万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41.36万人,是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国家级试点县。全市农村承包地确权面积83.4万亩,签发《合同》99788份、颁发《权证》98250本、占应发量的95.2%,计划6月底前全面完成此项工作;2018年底,我市高质量完成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各环节任务,探索建立了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等多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今年一季度,我们与平泉农行、中农信达合作建设“农村经济综合服务平台”,计划6月份开启农村“三资”线下线上远程服务。
按照要求,我市于2019年将农村宅基地改革与管理工作职能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划转到农业农村局,近期工作情况如下:
一、职责落实情况
根据《中共承德市委办公室、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泉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承办字〔2018〕54号)文件精神,在平泉市农业农村局内设农村经济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贯彻落实农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政策,指导农村宅基地布局、分配、使用、流转、管理等改革和闲置宅基地、闲置农房利用等工作”。今年4月2日,市编办出具《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村宅基地管理职责有关事宜的通知》(平机编办〔2020〕10号),明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划转到农业农村局。4月6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农村宅基地有关档案资料移交市农业农村局,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事业编制3名划入农经办,局机关配置2名行政(参公)身份人员从事农村宅基地执法,共5人。
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冀农字〔2020〕1号)精神,按照《中共承德市委办公室、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泉市深化乡镇改革方案〉的通知》(承办字〔2020〕13号)要求,我们将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执法职责下放各乡镇政府,由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牵头,依托审批服务大厅多部门联审联办,各村助理或村会计协同乡镇开展宅基地管理与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宅基地矛盾纠纷和违法行为。
二、业务开展情况
为推进农村宅基地工作顺利开展,转发部委、厅局文件5个,网络培训乡镇、村组干部562人(次),督导乡镇、村组开展宅基地摸底调查2次,核实农村宅基地115420处、面积55758.92亩。其中,一户多宅的农户有20183户,闲置宅基地3481处、面积1595.95亩,长期无人居住住宅6739处、再利用住宅820处,出租给他人用于日常居住的有705处,用于发展民宿经济、乡村旅游、养老、康养等项目79处,出租给企业、个人用于仓储、发展手工业等用途29处,其他用途住宅7处。
目前,我市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科学设置了公益服务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发展布局、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等内容,集中保障80个中心村的宅基地用地指标,梳理出893户农民需要新批宅基地、占地267.90亩。我们起草了《农村宅基地与农房管理办法》,以落实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为基点,通过指标腾退、易地搬迁、流转交易、股份合作等方式解决不同乡镇、村组之间宅基地布局和指标需求不平衡问题,通过“五类”村庄规划保障宅基地合理审批和实现农民“户有所居”问题。现在,全市已完成村庄规划征集意见。
三、存在主要问题
由于历史、文化、继承或建新未拆旧等原因,我市农村一户多宅、闲置农房(宅基地)、超标准占地建房等现象还存在。调查发现,我市因继承形成的一户多宅户数占农村宅基地总数的17.5%;因易地搬迁、子女婚嫁进城购房形成的闲置农房(宅基地)占农村宅基地总数的8.9%,闲置和空置面积占宅基地总面积的6.1%。这些相对于893户农民需求新批宅基地,指标紧缺和闲置浪费问题还很突出。由于农村宅基地审批容易且无价,农户取得宅基地后,对应户籍人口全部迁出本集体经济组织现象突出,农房搁置多年无人居住,个别已不符合安全标准、形成危房。但是,在空闲宅基地(房屋)退出、翻建、流转过程中,因当前宅基地政策制约致使农户和村组粗放管理,造成荒废。农户向村组集体申请批建宅基地容易,但是村组集体收回宅基地政策依据不足,更无法参与宅基地拆、迁、占产生的增值收益,导致农村宅基地财产性能体现不充分和集体所有权的“虚置”。所以,农村宅基地闲置利用和有偿退出将是我们下步农村资产盘活的重点,也是探索推进“中心村”建设和提升农村集体经济收入的重心。
四、下步工作安排
我们将以这次调研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市直部门和乡镇农村宅基地机构建设,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按照上级领导的要求,利用考察学习、培训指导、联合办公等方式提升业务素质,通过健全机制、示范引领、创新服务等方法强化办事效率,推进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针对农村宅基地改革利用,我们探索打破原来宅基地使用权仅限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束缚,落实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集中保障80个中心村建设,在维护原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享有宅基地资格权及房屋财产权的基础上,打通宅基地所有权限制,破解返乡创业和“新民居”建设难题,拓展宅基地(农宅)流转和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功能,引导社会资本、技术、人员进入乡村、服务“三农”,为促进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提供用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