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植物检疫执法“规范林业执法行为,提升林业执法能力”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根据林政【2018】72号《关于印发歙县林业局“规范林业执法行为,提升林业执法能力”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立即开展工作部署,对2015年以来发生的林业检疫案件深入开展自查,撰写自查报告,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措施,现将各项工作总结如下:
一、 摸底排查(4月上旬)
县林检局、各植物检疫检查站对2015年以来本部门检疫执法行为以及检疫处罚案卷进行了自我评议,主要问题如下:
1、林业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工作不够到位。存在有些涉木企业和群众对林业部门的职责、森林植物检疫执法的程序不理解。
2、部分执法人员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执法人员业务水平较低,对法律法规的学习、理解、掌握不够,不能够独立开展好各项执法工作。
3、案卷文书制作不够规范。极少部分案卷存在文书制作不够规范、自由裁量权的实施不够规范等问题。
二、提出对策(4月中旬—5月上旬)
林检局、各检查站对各自存在的各种问题进行整理、分析,有针对性提出整改的具体意见建议。具体措施体现如下:
1、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的方式向涉木企业、群众宣传解读林业相关法律,督促他们按照法律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2、加强学习,提升执法能力。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法管理条例》等林业法律法规,学习行政处罚案件的调查取证、询问技巧、法律文书制作等专业技能。对拟上岗行政执法的人员进行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和考试。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林业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建立健全林业行政执法责任机制,更好地促进依法治林。
3、加强管理,严格依法行政。加强内部管理,严厉打击内部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解决林业执法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对那些徇私枉法、失职渎职、以罚代法的违法违纪行为予以严肃处理。
4、定期评议,规范案卷管理。定期组织人员抽样选择已办结案件,对案件认定的违法事实、调查的证据、适用的依据、办案的程序、做出的决定、执行的结果、卷宗的整理等,进行评议分析,认真查找出问题与不足之处,相关责任人进行分析总结,其他执法人员认真听取意见,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共同提高案卷的整体质量。规范文书制作,加大案卷归档管理工作力度,设立专人管理案卷档案。
5、落实责任,强化执法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民主评议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机构及其执法人员行使职权和履行法定义务情况的评议考核.
三、落实整改(5月中旬—9月中旬)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各检查站积极加以整改,取得成效。将案卷质量细化到与每位检查站执法人员的考核内容挂钩,督促执法人员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防范,做到认真细致。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严格依法行政,提升执法水平和案卷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