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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管理局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自查报告

时间:2023-12-14 20:22:38
房产管理局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自查报告[本文共14254字]

第一篇:房产管理局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自查报告

根据包府字[2014]56号《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包监发[2014]6号《包头市监察局关于下发〈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我局对这次贯彻检查《行政许可法》工作极为重视,针对检查内容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一、认真学习并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14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正式实施,我局非常重视许可法的宣传工作,积极落实市政府宣传工作的安排与布置,在许可法刚颁布实施之际,在房产局附近主要街道设置了宣传站,为市民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宣传册,并印制了关于房屋开发、物业、权属登记、住房公积金、拆迁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工作流程、服务时限以及许可条件等宣传单,市民争先咨询与阅览,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这次宣传活动中,局领导班子和各委托执法单位的主要领导在现场为群众答疑解惑,宣传房地产法律、法规,受到市民的好评。2014年9月6日,市房产管理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强化依法治业,规范物业管理活动,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维护居民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再次专门组成宣传组,制作以《物业管理条例》、《包头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为主要内容的宣传单、展版、条幅,分四组在昆区包百步行街、青山区幸福路步行街、东河区委广场、九原区广场进行宣传活动,并安排专人在现场进行咨询和讲解,使《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地方法规的相关内容深入人心,得到广泛的宣传。2014年底,我局邀请了市法制办法规科的同志为40余名执法干部讲解了《行政许可法》,各委托执法单位的执法人员通过这次学习,自己备课,每个人负责讲解许可法和相关案例。通过这种边学习、边讲课的形式,大家互相沟通,取长补短,共同促进,为依法行政打下了扎实的理论基础。2014年4月,我局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以建设学习型机关为目的,在全局系统开展了房地产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最后有6支参赛单位进入了决赛,通过现场抢答题、必答题、风险题的激烈比赛,决出了冠、亚、季军,对全局学习许可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二、我局设立和实施行政许可的情况(一)认真贯彻落实包头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对清理工作做了全面的部署和安排,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清理标准和作法进行工作,经过逐条逐项的核对法律法规依据,最后有26项行政审批项目上报了市政府。此后,国务院陆续公布了取消行政许可项目,涉及到我局26项行政许可项目中的有2项,分别是: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房地产中介服务资格许可。剩余24项行政许可项目,按照类别分为:1、房屋开发建设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资质许可、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验核《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法律依据是:《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2、房屋拆迁许可项目:城市房屋拆迁许可、涉及拆改主体结构和明显加大荷载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延期拆迁申请和延长暂停期限、拆迁公司资质审批、拆迁委托合同备案;法律依据是《城市拆迁管理条例》。3、房屋中介许可项目: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许可;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4、房屋权属登记: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许可、现售商品房登记、房地产抵押登记、房屋所有权登记;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5、房屋物业: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许可、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归集管理和使用。法律依据是《物业管理条例》。6、公积金管理:降低公积金缴交率许可、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许可、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国有住房出售使用计划、住房公积金提取;法律依据是《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国有住房出售管理意见的通知》。7、廉租房:承租廉租房;法律依据是《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二)一年来,通过对许可法的学习和贯彻落实,我局对这24项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了清理,认为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验核《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现售商品房登记、房地产抵押登记、房屋所有权登记、拆迁委托合同备案共7项不属于行政许可,属于事后确认和备案性质,因此我局现有行政许可项目应为17项。(三)我局在行政审批大厅设立的行政许可项目有6项,它们是商品房预售许可、房地产开发资质许可、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审核、涉及拆改主体结构和明显加大荷载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城市房屋拆迁许可、延期拆迁申请和延长暂停期限。收费项目是2项,它们是:城市房屋拆迁许可、涉及拆改主体结构和明显加大荷载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法律依据是《内蒙古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城市危险房屋安全鉴定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内价费卫字[2014]第56号)、《内蒙古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厅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内计费字[2014]1278号)。在分中心设立的行政许可项目有11项,它们是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许可、降低公积金缴交率许可、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许可,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许可、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

备维修基金的归集管理、国有住房出售使用计划、承租廉租房、住房公积金提取、拆迁公司资质审批;上述行政许可项目无收费项目。(四)凡是取消的行政许可项目,我局已停止了行政审批,并在包头电台、包头日报予以公布。另外,我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没有自行设定收费项目。三、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采取有力措施保证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一)为了使我局行政许可项目能够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施行,我局自许可法颁布实施以来共制定了32项内部管理工作制度和16项规范性文件。制定了案审会制度,规定了行政案件的审查程序及错案追究制度,加大了执法监察力度;制定了《监察支队日常巡查、案情通报制度》,其规定了对房地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的内部配合联动制度;制定了《关于推行“首问负责制”、“主动引导制”和“礼貌接待制”的决定》,实施以来方便了群众,明确了责任,提高了办事和工作效率。此外《党委常委会议议事规则》、《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督查工作制度》、《不合格人员淘汰制度》、《房地产市场的全程监管和服务的实施意见》等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促进了行政理念和管理方式的转变,也提高了行政能力和水平。(二)在包头电台、包头日报对我局行政许可项目的工作流程、程序及收费标准进行公布,对取消的行政许可项目也进行公布,在行政审批大厅及分中心对行政许可项目均明示上墙,并制作了便民卡给予友情提示,行政许可在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上进行设定和实施,对严重失信行为公开暴光、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净化市场环境,切实有效 ……此处隐藏9830个字……清理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加强队伍建设

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行政许可原则上只能由行政机关实施,非行政机关的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不得行使行政许可权;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县政府各部门要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抓紧对现行各类实施行政许可的主体进行清理。对行政机关内设机构以自已名义实施行政许可的,要改为以该行政机关的名义实施;对法律、法规以外的规范性文件授权的组织实施行政许可的,要依法予以纠正;对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行政机关擅自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应依法收回行政许可权。县政府各部门对行政许可实施主体的清理要与行政许可规定的清理同步进行,于2014年1月中旬以前结束,并将清理结果报县政府法制局。清理结果经县政府研究并按规定程序上报审查同意后,于明年7月1日前向社会公布。自《行政许可法》施行之日起,凡未经公布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他组织,一律不得实施行政许可。

各乡镇政府(街办)、县政府各部门要以清理行政许可实施主体为契机,加强实施行政许可的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把建立高效、廉洁的执法队伍作为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关键工作来抓。要结合清理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对从事行政许可的人员一并进行清理,停止合同工、临时工实施行政许可工作。推行实施行政许可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实行持证上岗。加强对实施行政许可人员的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上岗培训,切实提高实施行政许可人员

的素质,增强其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四、改革实施行政许可的体制和机制,加强对行政许可的监督工作《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实施行政许可的主体制度和程序制度,是对现行行政许可制度的重大改革和创新。各乡镇政府(街办)、县政府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这些制度,并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行政许可规定的有关制度,以促进管理方式的改

进,提高办事效率,保证公开、公平、公正、便民和信赖保护等原则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针对行政许可实践中存在的重许可轻监管、只许可不监管的问题,《行政许可法》确立了行政许可的监督与责任制度,强化了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制度,并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及其责任作了明确规定。各乡镇政府(街办)、县政府各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把这些规定落到实处。各级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要加强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的监督管理,依法履行监督责任。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县政府法制机构要具体承担起对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工作,按照《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通知要求,积极协助本级政府和部门建立健全重大行政许可决定的备案制度,行政许可统计制度,违法和不当行政许可决定的申诉、检举制度等。要把是否依法设定行政许可、实施主体是否合法、是否依法收取费用、是否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等情况作为重点进行专项检查,发现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应当追究法律责任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要加大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力度,特别是对有关行政许可内容的审查。今后,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必须事先报同级政府法制机构审查后方能发布施行。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保证《行政许可法》正确、全面地贯彻实施,是各级政府和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开展《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宣传培训工作,清理行政许可规定和实施主体,研究落实行政许可法确定的各项制度,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乡镇政府(街办)和政府各部门要把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做好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作为政府和部门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重要工作日程,进行专题研究,落实工作措施。要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为契机,切实加强政府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努力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要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并组织专门班子,具体负责各项工作。县政府拟成立清理工作办公室,并从有关部门抽调人员,负责行政许可规定和实施主体的清理工作。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具体负责清理工作。县政府法制工作机构要积极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并在县政府的领导下,具体组织协调好《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宣传、清理、各项制度的落实以及对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工作。

县政府把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作为政府工作重点督查事项进行督查。各部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县政府法制局联系。

第五篇: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情况汇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是我国制定的一部针对行政机关行政行为进行规范,对行政执法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进行维护的法律。它的颁布和实施,对有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泗洪县航道管理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正式实施以前,由市局、县局、县站多次举行该项法律的学习、培训和考试,使该部法律在未实施以前,就已深入到全站每位行政执法人员的内心深处,为该部法律的正式实施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正式实施,我站认真对照该项法律,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先后由市局、县政府、县局多次对我站行政执法依据和行政执法标准以及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情况进行检查、梳理,没有发现也不存在违规实施情况,以及乱收费、乱罚款等无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的不当的违法行政行为。受到市、县各级领导的一致认可和好评。

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结合我站行政执法依据和标准,目前,我站行政执法权限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行政执法;二是规费征收。作为国家行政执法机关,泗洪县航道管理站行政执法权限主要来自县交通局的行政委托,执法依据则是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1987年8月22日xx国发[1987]78号文发布,1987年10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91年8月29日交通部[91]号交工字号发布,1991年10月1日起施行)、《江苏省内河交通管理条例》(1995年8月11日江苏省第8届人大代表大会第16次会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江苏省航道管理条例实施办法》(1992年11月2日省政府令第31号发布,根据1997年12月15日省政府令第116号修正,发布之日施行)。规费征收的执行标准主要是遵循:1、拖轮、推轮:9元/月·千瓦;2、驳船、客轮:3元/月·总吨位;3、货轮:10元/总吨位;4、挂机船等:11.5/月·总吨位。执行依据主要遵循是:1、《江苏省内河航养费征收和使用办法实施细则》(江苏省人民政府1994年3月16日第45号令颁布)。2、《关于降低内河航养费征收标准的通知》[江苏物价厅、江苏省财政厅苏价费(1998)380号,苏财综(1998)172号]。

对于以上的行政法规和规章,我站都能认真遵照执行,都能够认真进行自我约束和自我规范,自建站以来,从未有一起“三乱”行为和“三乱”事件的发生,较好地执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效地履行了职能工作的职责。

二oo五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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