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篇关于《基层反映:关于加强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的建议》范文,供大家在撰写基层反映、社情民意或问题转报时参考使用!正文如下:
近年来,合肥市以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载体,不断加大服务和保障民生,基层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但也遇到了一些问题,合肥市人大代表杨文武通过调研,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一、存在问题
(一)人员力量配备不足。基层法律援助人员偏少,难以承担日渐增多的法律援助案件,导致部分案件被搁置,受助对象的法律权益难以得到及时的维护。部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缺少法学专业教育背景,法律援助质量参次不齐。
(二)从业人员待遇不高。法律援助带有公益性质,收费较低,一些法律人才不愿意加入其中;部分法律援助的服务工作者对待法律案件案件积极性较低,经常搁置拖拉或者敷衍了事,导致法律援助案件办案效果较差。
(三)基层群众意识不强。尤其是农民群众法律意识不强。遇到纠纷,老百姓往往第一选择并不是寻求法律途径来解决。
(四)援助对象范围不宽。受法律援助资金的限制,法律援助的对象主要集中在残疾人、老年人、外来务工人员等范围内,很多真正需要法律援助的弱势群体得不到帮助,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律援助的公正与实效。
二、工作建议
(一)拓宽事项范围。加快法律援助条例的调整,针对困难群众生产生活等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根据有关规定,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把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的社保、就业、医疗等领域事项纳入重点法律援助范围,努力做到应援尽援,特别是加强对农民工、下岗职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援助。
(二)加大资金投入。各级政府可以设立法律援助专项资金,建立健全最低经费保障制度,同时,引入社会力量,鼓励社会各界积极支持,拓展资金来源渠道。提高从业人员待遇,吸引更多法律专业人才。
(三)完善监控机制。建立健全运作规范、管理严格的法律援助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自律机制和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检查公布制度、质量跟踪检查制度、质量投诉监督制度,由法律援助中心加强对承办者办案过程、办案态度、办案责任心的监督和管理,促进律师、法律工作者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法律援助案件,保证法律援助服务质量。
(四)加强外部监督。效仿行风建设监督员的制度,邀请法官、检察官,法律服务人员、新闻媒体、相关部门人员和社会群众等组成法律援助监督员队伍,采用旁听案件审理,跟同办案、审查案件归档材料、征求意见等方式,对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办案进行全方位监督。
(五)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开展普法进校园、普法进社区等活动,发挥报纸、杂志、墙报、网络等媒体幅射广的优势,以群众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进行宣传,扩大法律援助工作的传播和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