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的直接指导下,遵循“公平、公正、高效、廉洁”的原则,强化服务职能,创新工作方法,改进工作作风,贯彻落实平南县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工作部署,严格执行公共资源交易有关法律法规,使各项工作任务如期开展,交易中心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县的工程招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产权出让、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均按规定进入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
(一)工程类项目完成情况:1-12月以来工程类入场项目数:平南交易中心交易69宗,成交金额106100万元,节约金额686万元。其中,房建类42宗,成交金额72500万元,节约金额480万元;市政类8宗,成交金额7221万元,节约金额36万元;交通类12宗,成交金额21430万元,节约金额33万元;水利类7宗,成交金额4994万元,节约金额137万元。
(二)政采项目完成情况:共入场交易730宗,交易金额179600万元,节约额11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621宗,交易金额169300万元,节约金额928万元;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19宗,交易金额3924万元,节约金额66万元;社会资金项目共90宗,交易金额6303万元,节约金额172万元。
(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产权出让项目完成情况:土地使用权交易22宗,总额52248万元,溢价总额1119万元。其中土地成交18宗,成交总额47248万元,溢价金额779万元;矿业权成交4宗,成交总额5000万元,溢价金额340万元。
二、主要工作
(一)提升电子化交易服务水平
在去年实现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施工项目开评标电子化的基础上,今年7月底中心辅助评标系统也正式上线运行,实现政府采购类目进场交易从受理登记、信息发布、投标报名、中标公示、保证金收退、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等环节电子化交易以及土地使用权和矿业产权出让项目信息发布、中标公示、保证金收退环节电子化交易,逐步实现交易工作“群众跑”为“网上跑”,不断提高公共资源交易效率,为交易各方主体节约了交易成本。
(二)积极组织交易各方主体进行培训,不断提高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水平和交易质量
9月召开业主代表、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培训班,邀请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工程部部长张雪冰,县财政局、住建局业务骨干授课,通过本次的培训学习为各方交易主体提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评审专家、代理机构的管理,有力地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健康发展。
(三)推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
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网上中介超市建设,充分发挥中介超市作用,提高中介机构服务效率和质量”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创新监管评价机制,规范中介服务行为。我中心配合数政局完成平南县中介超市平台建设。目前,平南县中介超市各业务功能模块已搭建完成并开始运行,拟定我县中介超市入驻流程及中介超市运行规则,对中介机构实行项目业主、行业主管部门和中介超市管理三方联合考评机制,在10月份已为我县的第一批108个业主单位、20个行政审批部门建立账号并分发至相关单位。财政限额定点承包商随机抽取工作已经顺利开展,审计中介服务抽取已经正式开始线上服务,下一步也将把财政限额定点承包商随机抽取工作实行系统抽取。中介超市的开通,将规范我县中介服务,方便业主中介服务需求,有效促进我县营商环境的改善。
(四)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
强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定位,不以保护交易安全等名义设置行政审批事项,或者以登记、备案等名义变相行使行政管理职能;无违法从事或强制指定招标、拍卖等中介服务;无阻碍或者排斥其他地区市场主体进入本地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努力做到“四个规范”。一是规范信息发布。健全信息发布程序和制度,在指定媒体和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及时发布交易公告、更正公告、答疑公告、结果公告,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和规范。二是规范交易流程。重新编制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指南,规范专家抽取、开评标现场服务等重要流程,不断提升了规范性服务水平。三是加强现场监督,规范项目进场交易秩序。通过电子监控系统和现场监督管理制度,依法对进场交易各方主体实施现场监督,主动与财政、住建等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反馈现场交易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有效规范了交易秩序和行为。四是规范平台内部管理。制定进场工作流程、评标室管理制度、监督人、评标专家、投标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现场纪律、工作人员现场纪律等,实现用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全面提升工作效率,切实维护了公共资源交易“公正办事、公平竞争、公开监督、诚实信用”的对外良好形象。
(五)积极配合综合监管部门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工作
一是交易中心在开展工作中将遇到未经备案的工程代理机构是否可以进入平南进行招投标活动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库管理和县城投和农文旅等国有企业无法备案问题及时反馈综合监管部门,并提交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供领导上会决策。二是积极开展交易监管宣传工作。印发宣传知识小手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目录宣传,广泛地发送到各交易主体。三是继续推进“应进必进,能进必进”。与行业主管部门共同推进项目进场交易工作,理顺国企、社会资金项目进场管理办法,努力做好“应进必进,能进必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