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3年**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市法建办要求以及**市林业局制定的《2013年全市林业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按照(2013年全市林业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结合林业部门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总体而言,工作是扎实的,成效是明显的。现分为五个方面和存在的问题以及下步工作意见报告如下。
一、加强普法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
“六五”普法伊始,我局及时调整充实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机构,重新组建成立了领导小组,召开了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如何进一步开展好林业部门“六五”普法工作,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治统。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市委、市政府“六五”普法规划和林业“六五”普法规划,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服务“两化”互动,统筹城乡和“一三五八”发展战略,继续深入实施“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林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为指导思想,将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统工作纳入每年度计划并定期研究,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切实做到工作年初有部署,年内有检查,年度有总结。同时,加强内部管理,明确兼职普法工作人员,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做到“四有四落实”,即工作开展“有计划、有重点、有检查、有创新”;“机构落实、制度落实、经费落实、任务落实”。
二、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扎实推进板块式大普法格局
我局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优势,有针对性地开展好普法学习教育活动。制定了五年普法计划表,有目的有步骤地学习好公共法《宪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侵权责任法》、《公务员法》和专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四川省绿化条例》、《四川省天然林保护条例》、《 四川省林木采伐管理办法》以及其它法《禁毒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物权法》、《旅游法》等。认真开展好“法治机关”、“法律进机关”创建活动,促进统计工作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充分利用“世界湿地日”、“3.12”植树节、“爱鸟周”、“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和“12.4”法制宣传日等特殊节日的极好时机,以文艺演出、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和知识竞赛等方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普法活动,扎实推进我局林业行业“法律六进”活动,使林业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到社会各个层面、各类人群,使主题活动更好的深入基层,服务群众。
我局还进一步健全完善了相关制度,制定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实施意见,建立健全了(党组)和党支部集体学法、办公会前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培训、考试考核、学法情况登记等制度。每年组织一次法律知识考试,考纪严肃,参学率、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到100%,并将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干部职工考核、晋升和使用的重要依据。
三、努力提高全社会法制化管理水平
我局积极探索依法治理工作的有效实践形式,总结和推广依法治统工作经验,执法责任制、政务公开等得到有效落实。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法律顾问制度和法律咨询制度,聘请专家参与统计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定工作,并及时答复社会公众对统计法规的咨询。在每次的林业执法大检查工作中,邀请专家全过程参与,确保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有力查处林业违法行为,着力提高林业数据质量。
四、积极推进普法教育形式创新
我局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传媒的积极作用,大力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宣传普查条例,实现林业门户公开网站有普法栏目和内容。我局狠抓普法教育队伍建设,定期组织普法骨干和法制宣传员培训,让他们更熟练知晓林业法规,更好地宣传好林业法规。同时,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向挂钩群众宣传好相关政策法规,向广大群众细致入微地解读林业政策,化解矛盾纠纷,确保时间进度。
五、强化普法教育工作保障
我局将普法依法治统工作纳入单位目标管理责任制、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及职工的目标责任考核,与创先争优和年度目标考核挂钩,作为年度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做到工作情况清楚,制度完善,档案齐全,管理规范。为保证工作需要,每年都预算一定的工作经费,按实际支出情况报销并建帐。
我局非常重视信息工作,及时反映反馈信息,按要求上报各类报表及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等。
存在的问题
“六五”普法以来,我局在普法依法治统工作中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我们也能清醒地看到还存在着的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领导干部和职工学法用法做得还不够好,主要表现在学习时间不够,学习内容不精,学习领悟不深,读书笔记记录不详细。二是宣传专栏办得不够好,自从搬迁到农机局办公后,没有继续办好法制宣传专栏。三是依法治理工作力度不够,林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不够大。
下步工作意见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严格按照五年规划以及中期检查指导标准,继续做好“六五”普法工作,首先是抓好领导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特别是对全市各乡镇领导干部和职工的林业法律法规学习教育,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和职工林业法制意识。其次是办好法制宣传专栏,围绕工作重点有目的地宣传好林业相关法律法规。再次是加大林业执法力度,为林业工作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0一三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