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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工作总结

时间:2024-07-18 00:15:46
教育局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工作总结[本文共826字]

教育局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工作总结

按照教育局2017年工作要点和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制定的工作计划,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教育局工作中心,完成了2017年工作目标任务。具体如下:

一、2017年工作总结

(一)进一步加强教干教师队伍建设

1.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5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15〕1号)精神,已完成2017年-2018年度城区学校教师100人支援农村中小学教育工作,将进一步落实支教教师相关待遇等工作。

2、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 年)〉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发〔2015〕60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鲁政办字〔2016〕56 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日政办字〔2016〕49号)精神,已制定出我县教师队伍竞聘工作实施方案,并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工作。

(二)做好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工作

根据《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日办发〔2015〕29号)和《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教育局等部门莒县深化基础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莒政办发〔2015〕62号),继续做好做好幼儿园的人员编制核定,教师的配备等工作。

(三)中小学职称岗位设置工作

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日人社字〔2017〕95号)文件精神,已完成全县教师职称设岗工作。其中,高级职称评审130人,中级职称123人,目前正在组织职称评审工作。

(四)做好编制的动态管理、教师交流轮岗等工作。

二、2018年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教干教师队伍建设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 年)〉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发〔2015〕60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鲁政办字〔2016〕56 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日政办字〔2016〕49号)精神,全面实施中小学教职工“以县为主”管理体制,推进“县管校聘”改革,落实教师无校籍管理。

(二)做好教师交流轮岗工作

年初,根据中小学教师结构状况,教师实际需要等,统筹实施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推进县城内教师合理流动,优化师资配置。

(三)做好中小学动态编制调整工作

根据生源变化和教育教学改革需要,在核定的编制总量内,动态调整中小学教职工编制。

(四)其他工作

做好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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