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市局整理下发了《社区矫正警示教育案例汇编》。该案例汇编涉及玩忽职守类、滥用职权类、贪污类、受贿类犯罪案例和无罪判决案例共12篇警示教育案例,作为在社区矫正工作的延伸管教警察,通过案例学习,备受震撼和警示。
通过案例分析,我认为社区矫正存在以下问题及风险点。
一、执法观念严重错误,权力异化,把党和人民赋予权利当作自己的东西。
当一个人认为人生的目的和好处就是追求享乐,把对权力的追逐和对金钱的挥霍当作目标时,就会借权力牟私,借权力生财,成为权力的寄生虫,助长了其贪婪自私,一切向钱看。
二、法制观念淡薄,自律意识不严。
部分社区矫正执法人员对新形势认识不足,对社区矫正缺乏足够的风险防范意识和严谨的工作作风。案例十:某县级市司法局某司法所所长刘某违纪受贿,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刘某没有正确行使司法所所长的职权,严格履行社区矫正的职责,却出于利益驱使,利用管理社矫对象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相继为罪犯刘某和尤某的社区矫正管理及保外就医续保提供帮助;同时违反工作纪律,在专案组调查过程中向本案利害关系人泄露案件信息,为办案取证工作设置障碍、制造困难。其行为以严重造成不良影响和侵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及其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三、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公职人员,我觉得必须坚守道德底线。
司法行政工作的公职人员要切实增强意识,廉洁自律。通过警示教育案例的学习,对社区矫正工作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有了新的认识。严格遵守《社区矫正法》的有关规定。真正从思想上、行动上严于律己,做遵纪守法的铁面人,不徇私枉法,时刻谨记“莫伸手,伸手必备抓”,要把这次警示教育学习作为永久的警钟,长鸣在自己的思想中。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要从典型案例中深刻吸取教训,克服投机心理、攀比心理、侥幸心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事业观,始终把社区矫正监管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牢记使命,不忘初心。